张惠新: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15浏览次数:125

中央纪委副书记 张惠新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有几个问题要着力抓好。

    着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体现了辩证法,是抓好各项工作的基本方法之一。要坚持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任务,选择那些最重要、最急需解决、制定制度的条件基本具备的重点问题建章立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为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建章立制才有了基础条件。必须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制约和规范权力为核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着力点,抓好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和任务,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当前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而教育要靠制度来落实。要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而监督要靠制度来保证。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反腐倡廉,预防是治本之策,而预防要靠制度来推进。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惩处是重要手段,而惩处要靠制度来加强。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健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只有不断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度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着力抓好的重点。好的制度必然来自实践、来自群众,有很多反腐倡廉制度就是基层和群众首创,然后在全党全国推广实施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需要作为制度建设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第一要素,把群众满意作为制度建设第一标准,在群众最不满的地方、最关切的地方、最盼望的地方,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公众参与机制,使广大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充分发扬民主,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注重分析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要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堵塞漏洞,防治腐败。要防止制度违背群众意愿,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着力推进改革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是高度统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随着改革深化,不断发展完善。改革开放的每一步推进、每一步深化,都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要求、扫清障碍、创造条件、开辟道路,反腐倡廉制度本身就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产物和成果。改革开放要靠制度建设来巩固、来深化。反腐倡廉制度的每一次完善、每一次发展,都是对改革开放成功实践和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从制度层面解决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为改革开放全面顺利推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制度建设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要在改革开放实践中不断加强和改进,改革开放搞多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要搞多久。正如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初南巡谈话中指出的那样: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中央要求202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小平同志的预想是一致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要步骤相一致、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是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发现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大胆革除与形势发展不适应的内容,及时清理、修订、完善制度。二是深入研究改革开放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特点和规律,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三是针对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及时将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当按照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制度建设的灵魂和关键,是制度建设的永恒主题和不竭动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深化改革为动力、制度创新为重点,抓住反腐倡廉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把制度创新寓于各项改革开放措施之中,不断取得新突破,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加快构建符合时代要求、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有效防治腐败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着力推进反腐倡廉方式方法创新。方式方法的创新,决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其实质是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反腐倡廉方式方法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的成效。推进反腐倡廉方式方法创新,既为有效执行制度提供有利条件,又为制度创新提供支撑、打下基础。当前,一些违纪违法案件作案手段花样翻新,更加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对此,我们不能束手无策,而是要充分调动各种执政资源,积极应对挑战,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要坚持和运用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方法,更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一是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创新。充分利用新兴媒体、远程教育系统,以深得人心的内容、深入人心的方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二是推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创新。充分利用各种监督资源,发挥好舆论监督、网络监督、远程实时监督的作用,做到关口前移、多方监督、增强实效。三是推进预防腐败方式方法创新。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把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群众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运用现代管理学、组织学方法,加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效能建设。注重民意调查和网络舆情分析,更有效地收集利用反腐败信息,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四是推进查办案件方式方法创新。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提高综合运用金融、审计、犯罪学、心理学以及高科技手段突破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能力,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能力。

    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纪检监察体制逐步完善,绝大部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依纪依法维护党纪政纪、依靠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有了切实保障。但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一些新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范畴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地以下纪检监察工作尤其要着力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大胆实践、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管理、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纠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信访举报、干部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认真总结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一整套有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机制制度,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定期向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着力做好制度发布后评估和完善、清理工作。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需要因时而动、因需而变、与时俱进。制度要得到有效执行、充分发挥作用,前提是制度必须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发布后评估和完善、清理工作,不仅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更是制度的革故鼎新,是增强制度科学性、有效性、执行力的重要手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反腐倡廉制度发布后评估和完善、清理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建立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通过制度实施情况的系统评估和有关案件剖析,掌握制度特别是新发布制度的实施情况,为修订完善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解释的要及时做出权威解释,有明显缺陷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三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及时制定新制度,通过制度整合与制度创新,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和协调发展。四是统筹推进国家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及时修订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体系。

    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在于制度的执行力,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既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制定反腐倡廉制度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贯彻落实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现在的问题是,制度制定有人抓,制度汇编印刷精美、洋洋大观,而制度贯彻落实则往往放任自流、无人负责。大量事实表明,许多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腐败案件的发生,大都与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在重视制定反腐倡廉制度的同时,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必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实招,求实效,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三是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四是切实督促领导干部作执行制度的表率。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五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抓敢管,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那些将制度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从严处理。不论其地位多高,过去贡献多大,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