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 57名厅级官员受处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20浏览次数:94

中国从去年7月开始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20日介绍,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17269件,立案9188件,结案86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41人,其中地(厅)级57人,县(处)级6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58人。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郝明金向中外媒体通报了20起典型案件,涉案人员包括:广东省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江西省新余市原副市长吴建华,河南省许昌市原市委组织部长王国华,云南省大理州原副州长黄永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周光全,四川省成都市原政协副主席周学文,浙江省政协原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戴备军,青海省公安厅原厅长何再贵,云南省人事厅原副厅长吕亦才,山西省国资委监事会原主席王义堂,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许建斌,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蒋永,苏州市政协原副主席赵文娟,中国华陆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葛雄,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永和,海南省三亚市原市长助理曾清泉,内蒙古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玉,湖南省郴州市规划局原局长余亚军。

    郝明金表示,从这些典型案件可以归纳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有四个特点:发案环节广泛,涉案主体多样,作案手段比较隐蔽,涉及的金额比较大。这20起案件,数额最少的58万元人民币,最大的2200多万元人民币。

    郝明金说:“对于腐败案件,中央历来态度非常坚决。只要是腐败案件,不管发生在哪个领域,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到哪个级别的干部,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过。” (周兆军)

    监察部通报工程建设领域20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件

    郑州原副市长插手土地开发受贿近2000万

    河南省郑州市原副市长兼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海插手土地开发收受贿赂案。王庆海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征地拆迁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936万余元、港币20万元。其中,帮助某汽车销售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其情妇谋利400万元;帮助该公司将取得的土地部分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并提高容积率,收受人民币300万元;帮助某房地产公司取得27余亩土地,收受商品房15套(价值人民币415万余元)。2009年11月,王庆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东江门市原副市长滥用职权插手土地出让受贿造成流失9404万

    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滥用职权插手土地出让收受贿赂案。林崇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向某商人低价出让土地,从中收受港币65万元,造成土地收益流失9404万元。林崇中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江西新余市原副市长吴建华受贿258万余元

    江西省新余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建华受贿案。吴建华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变更土地用途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58万余元。2009年10月30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吴建华有期徒刑十五年。

    许昌市原组织部长以“干股”形式受贿

    四、河南省许昌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国华以“干股”形式收受贿赂案。王国华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承揽工程,以收受“干股”等形式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59万余元、美元2000元。2009年11月,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王国华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