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通过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2.57亿元。
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6570件178393人,挽回经济损失312.57亿元;集中力量查办大案94933件,占立案总数的64.77%,县处级以上干部13192人,占立案总数的7.39%,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8776件,厅局级以上干部1004人。
反贪工作的办案质量、效率也稳步提高,撤案率、不起诉率下降,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升,五年来所办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22106人,有罪判决率达到99.7%。追逃缉捕措施不断强化,五年来共抓获负案潜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148名,其中潜逃境外的7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