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2011年1月15-16日举行,将有151万考生参加考试。教育部于12月1日在京召开201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出席并讲话。
林蕙青指出,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地方政府积极协调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不懈努力,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平稳,安全工作成效显著,总体上,研招考试违纪率逐年下降,考风考纪持续好转,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切实维护了教育公平公正。
林蕙青强调,201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着诸多挑战,各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招生单位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考试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定的决心,积极的态度,有效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研究生考试安全工作。
林蕙青要求,201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要认真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务求考试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切实落实考试安全是第一要务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考试安全工作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二是健全和完善考务安全规章制度体系,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使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成为招生行业规范和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三是加强硬件建设,夯实考务安全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考试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标准和要求考虑考点设置和安排,加大反作弊设备配置,提升反作弊能力。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抓好管理人员、命题人员、监考人员等招生考试队伍的作风、能力和监管机制建设。五是完善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构筑考试安全防范体系,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舞弊行为。六是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把涉及研招考试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责任逐一分解到相关单位和个人,不留任何工作死角。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做好考务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吉林省教育厅、湖南大学在会上作交流发言。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监察局、考试中心负责同志,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纪检负责同志、各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各报考点负责同志和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分管领导及招生工作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