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新政紧盯“高”“特”群体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17浏览次数:63

 

  近日,中共中央连出新规,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刚刚全文公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具体对责任内容、检查考核与监督,以及责任追究逐项明文规定。

  有专家指出,该规定极富可操作性,与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审计规定》)都可视为中央加强对党政高官群体管理的制度反腐系列举措。

  其中,《审计规定》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特别是将此审计扩展到省部一级高官大员和国企领导,被学者解读为“中央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纳入反腐倡廉视野的新举措,是反腐败工作一大进步”。

  在多年的反腐实践中,高官犯案危害最大影响最为恶劣,而与此相对应的,民愤最大的腐败现象则莫过于特权现象。“高”与“特”这两个群体的密切联系,更是社会舆论最敏感之处。今年网络流行语“我爸是李刚”就充分表达了民众对“高”“特”群体中存在的腐败现象的反感。

  近期的一个网络调查显示,六成网友相对于“物价水平”“教育”“医疗”“工作机会”,更关注“法治社会完善,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更希望能够改善社会上的特权状况,并将希望寄托于政府能够更有服务精神。

  日前,陕西等省取消公安专用的“O”牌照,令当地民众拍手称快。多家媒体也积极评论认为,解决特权车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取消特殊车牌,而在于严格执法,取消特权。

  中国即将开启“十二五”大幕,面对的将是更加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经济发展、社会转型的巨大考验,与外部国际社会受后金融危机冲击带来的动荡压力,都不允许“贪腐成风”。

  因此,预防并打击贪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为中国迫在眉睫的课题,相关制度、政策的建立也属于中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的范畴。有学者指出,加强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高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主体思路,如何有效保有高官群体的公仆本色,逐步消灭特权群体,将是中国未来各种政策、法规制定的重要关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