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2浏览次数:44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是新形势下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更是党风廉政建设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按照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把握改革开放新的时期反腐倡廉的规律性,不断丰富和完善反腐倡廉的指导理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不断探索和总结反腐倡廉的规律和特点,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首要前提,更是完善党风廉政科学理论的必然要求。从全面掌握反贪防腐规律的角度,不仅要探索和掌握反腐倡廉的一般规律,同时必须认识和把握在中国现阶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特殊规律。一般规律反映的是廉政建设的一般要求,是体现在不同阶段、不同环境的共同特点,特殊规律体现的是廉政建设特定阶段、特定环境条件下的反腐倡廉的客观要求和客观特点。对于党风廉政规律的全面认识和掌握是推进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改革开放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规律以及廉政建设的特点研究不够,特别是对于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没有很好重视和把握,这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顺利推进的突出的约束因素。有的人看不到新阶段腐败发生蔓延的新特点,简单迷信过去适用的老经验老办法,不积极也不善于探索和把握改革开放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这种认识上的偏向显然不可能形成对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全面性的认识,进而在实践中阻碍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的提高。所以从重大使命和责任的角度来认识和把握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一项重要的战略性命题。应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研究和探讨改革开放新阶段遏制腐败的科学的机制和制度。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点在于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对反腐倡廉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科学化的要求。通过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制度的系统性、有效性、前瞻性和协调性,从而保障反腐倡廉实践具备更丰富的科学内涵。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将延续于整个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这就决定了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而制度发挥长期的作用主要在于其科学化的程度。按照科学化的要求,必须重视和强调党风廉政制度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实践的可行性,从实际出发,采取务实有效的手段解决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有利的廉洁政治的环境。同时,还要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阶段性和长期性的客观特点,从发展的角度看待制度建设,不仅着眼于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还应重视党风廉政制度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在制度设计和建设上兼顾当前和未来,体现阶段发展的特点。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需要,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制度的丰富和发展,积极主动地调整丰富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推进廉政制度创新与制度机制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总结和积累反腐倡廉的经验和成就,使其转化为稳定的制度和规则,形成科学的制度体系。

  根据制度体系科学化的一般规律,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是当前一项突出的任务。通常,制度运作的系统性是整个制度体系运作绩效的基础和保障。要求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之间保持协调和良性的互动。制度规则能否顺畅有效的执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各相关的运作机制之间的协调性和关联性。制度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性差,出现摩擦、脱节和冲突,必然影响和阻碍整个体系的有效运行,使得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努力相互抵消。从实践来看,影响反腐倡廉制度有效性的一个突出制约因素,是有关制度机制协调性和配套性不足。这既体现在政府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之间,也发生于与其他制度之间在改革的步骤和内容的不同步上。这就降低了党风廉政制度的科学化水平。为此必须着力加强制度之间、机制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消除阻碍执行绩效的制度结构上的症结,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相互关联、良性互动的有机的廉政制度建设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从而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伟大工程不断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果。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是新形势下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更是党风廉政建设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按照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把握改革开放新的时期反腐倡廉的规律性,不断丰富和完善反腐倡廉的指导理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不断探索和总结反腐倡廉的规律和特点,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首要前提,更是完善党风廉政科学理论的必然要求。从全面掌握反贪防腐规律的角度,不仅要探索和掌握反腐倡廉的一般规律,同时必须认识和把握在中国现阶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特殊规律。一般规律反映的是廉政建设的一般要求,是体现在不同阶段、不同环境的共同特点,特殊规律体现的是廉政建设特定阶段、特定环境条件下的反腐倡廉的客观要求和客观特点。对于党风廉政规律的全面认识和掌握是推进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改革开放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规律以及廉政建设的特点研究不够,特别是对于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没有很好重视和把握,这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顺利推进的突出的约束因素。有的人看不到新阶段腐败发生蔓延的新特点,简单迷信过去适用的老经验老办法,不积极也不善于探索和把握改革开放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这种认识上的偏向显然不可能形成对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全面性的认识,进而在实践中阻碍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的提高。所以从重大使命和责任的角度来认识和把握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一项重要的战略性命题。应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研究和探讨改革开放新阶段遏制腐败的科学的机制和制度。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点在于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对反腐倡廉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科学化的要求。通过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制度的系统性、有效性、前瞻性和协调性,从而保障反腐倡廉实践具备更丰富的科学内涵。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将延续于整个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这就决定了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而制度发挥长期的作用主要在于其科学化的程度。按照科学化的要求,必须重视和强调党风廉政制度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实践的可行性,从实际出发,采取务实有效的手段解决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有利的廉洁政治的环境。同时,还要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阶段性和长期性的客观特点,从发展的角度看待制度建设,不仅着眼于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还应重视党风廉政制度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在制度设计和建设上兼顾当前和未来,体现阶段发展的特点。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需要,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制度的丰富和发展,积极主动地调整丰富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推进廉政制度创新与制度机制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总结和积累反腐倡廉的经验和成就,使其转化为稳定的制度和规则,形成科学的制度体系。

  根据制度体系科学化的一般规律,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是当前一项突出的任务。通常,制度运作的系统性是整个制度体系运作绩效的基础和保障。要求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之间保持协调和良性的互动。制度规则能否顺畅有效的执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各相关的运作机制之间的协调性和关联性。制度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性差,出现摩擦、脱节和冲突,必然影响和阻碍整个体系的有效运行,使得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努力相互抵消。从实践来看,影响反腐倡廉制度有效性的一个突出制约因素,是有关制度机制协调性和配套性不足。这既体现在政府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之间,也发生于与其他制度之间在改革的步骤和内容的不同步上。这就降低了党风廉政制度的科学化水平。为此必须着力加强制度之间、机制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消除阻碍执行绩效的制度结构上的症结,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相互关联、良性互动的有机的廉政制度建设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从而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伟大工程不断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果。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是新形势下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更是党风廉政建设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按照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把握改革开放新的时期反腐倡廉的规律性,不断丰富和完善反腐倡廉的指导理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不断探索和总结反腐倡廉的规律和特点,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首要前提,更是完善党风廉政科学理论的必然要求。从全面掌握反贪防腐规律的角度,不仅要探索和掌握反腐倡廉的一般规律,同时必须认识和把握在中国现阶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特殊规律。一般规律反映的是廉政建设的一般要求,是体现在不同阶段、不同环境的共同特点,特殊规律体现的是廉政建设特定阶段、特定环境条件下的反腐倡廉的客观要求和客观特点。对于党风廉政规律的全面认识和掌握是推进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改革开放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规律以及廉政建设的特点研究不够,特别是对于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没有很好重视和把握,这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顺利推进的突出的约束因素。有的人看不到新阶段腐败发生蔓延的新特点,简单迷信过去适用的老经验老办法,不积极也不善于探索和把握改革开放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这种认识上的偏向显然不可能形成对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全面性的认识,进而在实践中阻碍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的提高。所以从重大使命和责任的角度来认识和把握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一项重要的战略性命题。应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研究和探讨改革开放新阶段遏制腐败的科学的机制和制度。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点在于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对反腐倡廉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科学化的要求。通过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制度的系统性、有效性、前瞻性和协调性,从而保障反腐倡廉实践具备更丰富的科学内涵。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将延续于整个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这就决定了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而制度发挥长期的作用主要在于其科学化的程度。按照科学化的要求,必须重视和强调党风廉政制度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实践的可行性,从实际出发,采取务实有效的手段解决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有利的廉洁政治的环境。同时,还要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阶段性和长期性的客观特点,从发展的角度看待制度建设,不仅着眼于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还应重视党风廉政制度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在制度设计和建设上兼顾当前和未来,体现阶段发展的特点。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需要,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制度的丰富和发展,积极主动地调整丰富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推进廉政制度创新与制度机制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总结和积累反腐倡廉的经验和成就,使其转化为稳定的制度和规则,形成科学的制度体系。

  根据制度体系科学化的一般规律,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是当前一项突出的任务。通常,制度运作的系统性是整个制度体系运作绩效的基础和保障。要求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之间保持协调和良性的互动。制度规则能否顺畅有效的执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各相关的运作机制之间的协调性和关联性。制度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性差,出现摩擦、脱节和冲突,必然影响和阻碍整个体系的有效运行,使得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努力相互抵消。从实践来看,影响反腐倡廉制度有效性的一个突出制约因素,是有关制度机制协调性和配套性不足。这既体现在政府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之间,也发生于与其他制度之间在改革的步骤和内容的不同步上。这就降低了党风廉政制度的科学化水平。为此必须着力加强制度之间、机制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消除阻碍执行绩效的制度结构上的症结,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相互关联、良性互动的有机的廉政制度建设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从而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伟大工程不断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