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达学习会议精神。9月30日,教育部党组召开会议,传达现场会精神,重点学习贺国强同志讲话,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不断强化教育部及所属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风险防范意识,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过程中,积极推进部直属机关、直属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源头防范腐败的工作力度。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贺国强讲话精神,对做好今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贺国强同志讲话要求,教育部决定由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教育部及所属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健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以及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在实处。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部领导的要求,教育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教育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办法》,并制订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方案,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负责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落实的组织协调工作与直属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承担部机关各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协调工作。
四、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为扎实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组局成立调研组,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调研。调研组赴北京市、浙江省等地10多所高校,详细了解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出高校在领导班子决策、基建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经费使用、校办企业经营、大宗物资采购、招生录取、学术、干部管理工作等风险较高的部位和环节,并提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建议。直属机关党委纪委也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调研。
五、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近年来,教育部针对重要部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风险防控工作,如开展基建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科研经费监管,坚决治理教辅散滥问题等,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将其作为2012-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创出特色,努力加强源头预防腐败工作,为教育事业顺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