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教育部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契机。“小金库”的危害势将影响教育的社会声誉和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特别是在当前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持续加大,社会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愈加关注的形势下,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义尤为重大。工作中,教育部周密部署,妥善把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始终坚持整体推进,切实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部直属高等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挂帅,主要部门领导全程参与,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做好“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工作。针对2011年直属高等学校在“小金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要求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教育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领导指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督办,积极稳妥做好“小金库”的处理工作:一是发函有关高校党委。专门发函明确要求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就“小金库”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切实整改。二是约谈有关高校纪委书记。针对“小金库”问题主要发生在学校基层,案件主要由学校纪委查处,教育部分别约谈相关高校纪委书记,就对如何处理涉案的学校干部责任问题进行具体指导。三是向有关高校发出《监察建议书》。教育部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等方面提出建议,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上报。四是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教育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中纪委党风室和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小金库”问题核查和处理情况报告》,并将有关情况与审计署驻教育部审计局沟通。五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在教育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促和指导下,相关高校严肃处理了有关责任人员60多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人,辞退或解聘4人,向中央国库上缴罚款12.5万元,补交所得税等46万余元,追回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费用套取的项目资金785万元,追回违规支出143.6万元,账外资产全部纳入法定账簿反映,并就“小金库”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认真整改。
三、力求实效,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教育部按照中央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通盘考虑整改阶段的工作,督促所属高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提高教职工廉洁自律和正确履职意识。天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以查处“小金库”问题为契机,采取开办培训班、编发财务知识读本、举办财务知识讲座、宣讲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遵纪守法和廉洁教育,坚决杜绝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从完善经费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管理、监督检查入手,努力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现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高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西南交通大学通过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完善学校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合肥工业大学专门设立了财务稽查办公室,加强对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四是通报查处情况,开展警示教育。为了更好地教育各校及其工作人员从已查处的问题中吸取教训,教育部办公厅、驻部监察局下发《关于六所部属高校“小金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完善财经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国有资金及其资产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