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校长涉嫌校企合作中受贿10万 曾获杰出人物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8-21浏览次数:93

  在校企合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共计人民币1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结果不仅坏了自己的英名,还面临牢狱之灾,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获悉,当地知名度颇高的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陈剑锋因涉嫌受贿罪已被该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据了解,陈剑锋,男,1958年生,温州人,系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温州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他曾获得全国百名教育管理杰出人物、全国重点科研课题管理优秀校长、温州市名校长等荣誉称号。同时,他身兼数职,是中国教育家大会会员,中国职业教育技术学会全国城市职教中心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重点中学教育科研联合体常委理事、温州市职业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温州市职业教育数学协会会长。在学术上,他曾主编了《为了创新型职业人才的培养》和《成功教育论丛》两本专著,发表了几十篇论文,多篇论文在省里和市里都获过奖。 

  陈剑锋的个人履历也很光鲜:17岁在温州市苍南县城某中学当老师,36岁任苍南龙港中学校长,42岁任温州第二十二中的副校长,44岁任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然而,陈剑锋的辉煌却被自己一时的贪欲葬送。经检察机关查明,陈剑锋担任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起诉书指控,陈剑锋涉嫌受贿均发生在校企合作过程中。2006年,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温州东海模具制造研发中心(以下简称东海模具)合作创办了教育培训基地,双方达成协议:学校提供教学培训场地和办公场所,东海模具寻求设备供应商为学生实习、训练提供设备。2008年上半年,东海模具向陈剑锋引荐了温州塞尼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尼公司)作为设备供应商。后经陈剑锋同意,塞尼公司与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展了校企合作,并于2008年5月30日签订《房屋无偿使用协议》,由学校为塞尼公司无偿提供场地,由塞尼公司在校内建造厂房,提供设备为学校免费培训学生。 

  在校企合作中,陈剑锋和塞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某渐渐熟悉起来。2009年年底的一天,为感谢陈剑锋对塞尼公司的支持,并希望继续得到他的照顾,来某来到陈剑锋的办公室,将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袋子放入他办公桌的抽屉里,陈剑锋得知后予以收受。 

  2009年年底和2011年上半年,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两次通过招投标从塞尼公司采购设备,业务额共计人民币230余万。在招投标中,陈剑锋对塞尼公司给予了关照,在后续的设备验收、款项支付等方面,陈剑锋也对塞尼公司予以了支持。 

  另查,2008年上半年,鹿城区洪殿松庭模具加工场(以下简称松庭模具)通过东海模具引荐,经陈剑锋同意,与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立了校企合作,并于2008年4月16日签订《联合创建温州市模具技术产学研结合实训基地意向书》,由学校为松庭模具免费提供场地、设备,由松庭模具为学校免费培训学生。2010年农历年底,为感谢陈剑锋在校企合作上对松庭模具的支持,同时希望能继续得到陈剑锋的支持,松庭模具法定代表人潘某到陈剑锋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5万元,陈剑锋予以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