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jw发布时间:2015-12-30浏览次数:371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科学谋划2016年工作,推动责任的层层落实,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报送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按照今年5月份学校党委下发的《关于对校内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海大党字〔201516号)有关要求,对本单位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洁凝练,用事实、数据说话,不搞“穿靴戴帽”,篇幅3000字以内。自查自纠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本单位贯彻落实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的具体举措、最有成效、特色的做法以及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不足和突出问题。

2、本单位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以及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情况。

3、本单位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院、系、部、处务公开情况。

4、本单位及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5、本单位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20条实施细则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情况以及对照教育部“通报3所高校4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件视频会”自查自纠情况。主要查找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和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大办婚丧喜庆、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6、本单位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宣传、学习、贯彻情况。

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对照学校《关于印发<中共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海大党字〔201513)、《关于印发<中共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海大党字〔2015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责任分解和目标任务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本单位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1000字以内),并按照职责分工逐条列出工作任务及责任人、完成时间,填写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列表(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呈分管(联系)校领导审签,于2016120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行远楼503,联系人:林鑫,电话:66782733),同时请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ancha@ouc.edu.cn


附件: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列表.docx


中国海洋大学纪委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