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者:jw发布时间:2015-12-25浏览次数:328

全校各单位: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学校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早提醒、早预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浓郁的廉政氛围,有力地促进了作风的持续好转。元旦、春节、寒假临近,学校职务职称职级评定以及期末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本科特殊类型招生等工作在即,全校各单位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实的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确保节假日欢乐祥和平安。现重申以下要求: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以年终总结等名义用公款聚餐、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文艺晚会等;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对象的车辆;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8、严禁在职务职称职级评定期间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以任何形式递送个人申报材料、打招呼、说情、做工作;

9、严禁在期末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本科特殊类型招生期间,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宴请或以任何形式泄露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影响、干扰招生考试工作正常秩序;

10、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奢侈浪费和其它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崇廉拒腐,做好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监督举报电话:66782733

监督举报邮箱:jiancha@ouc.edu.cn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纪委办公室

2015年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