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干部职务晋升等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jw发布时间:2013-11-18浏览次数:269

全校教职员工:

当前,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学风、校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现就进一步严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干部职务晋升等工作纪律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禁申请人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以任何形式递送个人申报材料。

二、严禁申请人通过登门拜访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打招呼、说情、做工作。

三、严禁申请人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严禁以各种理由宴请评委或为评委安排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严禁各级评委收受申请人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各级评委接受申报人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各级评委在评审结果公布之前泄露有关评审信息。

五、申请人若违反上述第一、二条,一经查实,将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职员岗位聘任委员会、干部晋升答辩委员会等)通报并提出批评;申请人若违反上述第三条,一经查实,将向上述相应委员会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取消申请人本年度申请(竞聘)资格、取消聘任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评委若违反上述要求,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委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各级领导干部和评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发挥表率作用。广大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术道德,弘扬优良学风、校风。

八、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广大教职工反映和举报的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问题及时调查和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的个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严禁恶意或不负责任的举报。

监察处举报电话:66782733电子邮箱:jiancha@ouc.edu.cn

组织部举报电话:66782722电子邮箱:zzb@ouc.edu.cn

人事处举报电话:66782517电子信箱:rsc@ouc.edu.cn


特此通知。

  

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

20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