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利用职权收受学生家长14万余元,浙江省临海市外国语学校原副校长朱远征昨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43岁的朱远征2003年开始担任临海市外国语学校副校长。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期间,朱远征利用担任临海市外国语学校副校长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11次单独或通过其前妻郑某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购物卡、香烟等共计人民币14.2万元。
庭审中,朱远征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一笔8万元的款项予以否认。公诉人反驳指出,这笔钱是3名学生家长托朱远征前妻的妹妹转交给朱远征的,事后,朱远征也帮忙解决了这3名家长的子女入学问题,因此应认定为受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远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