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原校领导陈昭方龙小乐受贿被判刑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2-24浏览次数:152

 

    新华网武汉2月17日电(记者李鹏翔)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正厅级)陈昭方受贿案、中共武汉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正厅级)龙小乐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分别判处陈昭方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龙小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9年,被告人陈昭方利用其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的职务便利,为武汉弘博集团与武汉大学联合修建弘博学生公寓、参与筹建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等提供帮助,收受该集团董事长巴某某贿赂的人民币115万元、美元1万元;为中天集团在武汉大学承接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该集团武汉分公司经理陈某某贿赂的人民币5万元和美元6000元;为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武汉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申请工作经费、解决拖欠款项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贿赂的人民币共计11.9万元;帮助涂某某朋友之女录取为武汉大学研究生,收受涂某某贿赂的人民币3万元。

    2000年至2003年,被告人龙小乐在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弘博集团与武汉大学联合修建弘博学生公寓及施工过程中谋取利益,收受巴某某贿赂的人民币41万元;为中天集团在武汉大学承接工程提供帮助,收受陈某某贿赂的人民币2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昭方、龙小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分别利用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武大后勤窝案背后的腐败生态

    在这所蜚声中外的大学里,后勤腐败弊案的名单拉出长长一串

    —— 武大后勤窝案背后的腐败生态

    12月10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原部长江建勤作出一审宣判,这所全国著名高校里的后勤腐败窝案将以这名副厅级领导的锒铛入狱告一段落。

    与江建勤同时被判刑的还有武大后勤保障部原副部长闵启武;此前,武大后勤服务集团原总经理朱山河、武大后勤服务集团原副总经理何力、后勤集团维修队长彭烈相继落马。

    湖北当地政法人士透露,近年来,武大连年有人被判实刑,其中大多出自后勤基建部门。

    一所大学的后勤系统里,部长、副部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一般干部纷纷倒下,即使在高校腐败案频发的今天,这份被不断拉长的名单还是有些骇人听闻。

    透过这一集体腐败弊案,我国高校后勤腐败生态也得以让人一窥究竟。

    正副部长的沦落

    12月10日,江建勤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

    武大后勤保障部原副部长闵启武犯贪污罪,同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定,1993年至2009年,江建勤在担任武大学工处处长、武大出版社社长、武大后勤保障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程某、陈某、巴某等14人贿赂共计40.8529万元、美元0.6万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

    2005年至2009年,时任武大后勤保障部部长的江建勤与时任副部长的闵启武共同贪污公款16.5万元。江建勤实得赃款5.4万元,闵启武实得赃款4.3万元。

    法院另查明,2009年5月5日,湖北省纪委在掌握江建勤收受程某29.5万元(其中含江建勤妻子已退还的10万元)后,对江采取“两规”措施。江建勤在“两规”及被刑拘期间,主动交待了上述受贿及挪用公款、贪污事实。案发后,江建勤、闵启武退缴全部赃款。

    法院的判决大致勾勒了江建勤的犯罪轨迹,中国青年报记者辗转获得的一份起诉书则透露出了更多细节。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08年,江建勤在担任该校后勤保障部部长期间,先后为十余下属评定职级、职务升迁、调换工作岗位谋取利益。

    这些下属分别来自后勤保障部庞大的子系统,包括:维修办、综合办、总务、公房办等多个部门。

    比如,江建勤曾收受武大后勤保障部维修办一名副主任1万元贿赂款,为其调换工作岗位事项上谋取利益。江也曾收受武大幼儿园某临时工教师1.1万元,帮助其转为合同代理制教师。

    而内部领导沆瀣一气,对公款集体私分的情节,则暴露了后勤保障部的乱象。

    资料显示,2005年2月,江建勤让下属取出特支费5万元私分,给闵启武1万元,给前任部长、主任、副主任数额不等,自己得款1万元。此后,下属用一张虚开的5万元“武大旅行社收款收据”,经闵启武、江建勤签批后,在学校财务上核销。

    2007年“五一”节前,江建勤从15万元对外协调和招待费中拿出3万元,经与闵商量,以加发奖金的名义分给自己1万元,闵启武1万元、王某1万元。同年8月,江建勤又拿出1万元,以加班费名义分给自己4000元、闵3000元、王某3000元。事后,再次用一张虚开的发票找财务核销。这种贪污公款的做法,他们进行过多次。

    闵启武在庭审中表示,自己的所得是江建勤主动发给他的奖金,他出于对上司的敬畏才被动服从接受这些款项。

    事实上,江建勤案是由程发明案引发的,程发明曾担任武汉大学人防办负责人,同时也是湖北新纪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为了转干及公司申请贷款,程数次给江送钱,一共送了29.5万元,但在案发前,江的妻子已退还了10万元。

    知情人透露,程发明牵出了江建勤,江建勤则牵出了武大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副书记龙小乐。在武大弊案中,江建勤扮演了关键角色。

    12月11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分别电话联系了其家人。江建勤的妻子庄克萍说了句“没有什么好说的”,随后挂断了电话。闵启武的家人则告诉记者,闵外出办事了,并表示对此事不愿多谈。程发明也在电话里拒绝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表示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后勤窝案

    事实上,在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部长、副部长双双落马之前,武汉大学后勤部门已经“坐在了喷发的火山口上”,不断爆出令人震惊的新闻。

    2007年,由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监管考核的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两名负责人都因受贿被抓。

    时任集团总经理的朱山河,利用全面负责后勤服务集团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之便,于2002年12月至2004年1月间,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有关人员给付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0万元、美金2000元。

    2007年11月9日,朱山河被当地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10天后,朱的副手,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何力步其后尘,以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由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主办的《教育纪检监察》(2008年第7期)记录了两人的贪腐轨迹:

    朱山河喜欢打牌,某施工承建单位的老板投其所好,与其成了“牌友”。这位“牌友”不仅请朱山河打牌,而且在打牌之前还忘不了送给他“底子钱”。

    何力则利用负责武汉大学学生公寓和教职工校外住宅建设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5家工程承建单位人员共计21次贿赂,其中一次单笔受贿竟高达人民币20万元;这期间平均两个月就收贿一次,平均每次受贿人民币3万元。

    何力说,接触工程承建商、包工头的机会越来越多,认为“前期是因为他们希望我能在工程方面关照他们,后期是他们出于对我的感谢和感情,慢慢就成朋友了”。他在享用了工程承建商、包工头安排的茶酒休闲之后,也经常收到“朋友”送的“装有香烟和人民币的纸袋子”。

    除这两人外,后勤集团干部成某也在主管武大校园网三期工程建设中,因收受贿赂落马。同时落马的,还有原网络教育学院院长郭某。郭在负责学校网络建设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网络工程承建单位、网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30余万元。

    在这份落马长长的名单中,甚至还包括后勤集团的一名维修队长。

    此外,近年来,武大还有采购中心副主任鲁某、职工胡某,财务部会计毛某因为贪污、受贿等问题被查处。

    对于上述曾在弊案中被判刑的人士,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联系了其中的几位,但他们无一例外地不愿意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