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的诱惑 将他吞噬……——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教育局原局长方新琪忏悔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31浏览次数:220

      “我的所作所为辜负了党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危害了国家和人民,也危害了家庭和自己。一想到这些,我的心都在流血。我决心以此为戒,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教育局原局长方新琪

  曾经的“全国优秀教师”、“广西十佳教育局长”方新琪落马了——2009年1月,南宁市纪委在调查武鸣县教育局下属单位建设发展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公司”)经理黄某涉嫌受贿案时,发现了方新琪涉嫌受贿。

  1975年,方新琪开始在太平镇新联初中当民办教师。之后,他从民办教师、教研员到校长,再到教育局长,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着自己的理想。

  2002年后,当上教育局局长的方新琪接触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商人、老板。看着身边的人开好车、穿名牌,一直注重钻研学术的他心理开始越来越不平衡,曾经淳朴的心被光怪陆离的物质世界渐渐侵蚀……

  2005年6月,建发公司经理黄某约方新琪吃饭,席间,介绍方新琪认识了某公司老板林某,一个自己并没有注册成立任何公司、仅仅挂靠在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人。

  2005年8月,武鸣县教师新村西区5号楼工程开始招投标。林某按照黄某的吩咐,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存入6万元现金送给方新琪。

  此后,建发公司在方新琪的关照下顺利中标,黄某也按照事前商定的计划,和林某签订承包工程的协议。林某找来一些施工队,聘请几个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程师和施工员负责管理。就这样,一支没有建筑资质和工商登记的临时施工队开始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方新琪也想尽办法关照林某,每次拨付工程款都很及时。

  2007年春节前的一个晚上,林某又一次送给方新琪5万元现金。方新琪虽然表示拒绝,但是最终还是收下了这笔钱……

  一次又一次,当方新琪抱着万分不安的心情把赃款拿出来使用后,发现并没有人察觉到任何异常,他的心理防线彻底溃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黄某因涉嫌受贿被调查,方新琪受贿的问题随之暴露。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接受法律制裁。

  点评

  有着35年党龄的方新琪本该为自己的园丁生涯画上圆满的句号。然而,就是一次又一次的侥幸心理,让他在金钱的诱惑面前失去了理智。方新琪受贿案再一次警醒我们,领导干部总是面临着很多的诱惑,而且形式越来越隐蔽和多样。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警惕性坚决松不得、侥幸心坚决有不得、“高压线”坚决碰不得,时刻警醒自己,防微杜渐,把好“廉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