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陈剑锋,男,1958年生,温州人,系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温州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他曾获得全国百名教育管理杰出人物、全国重点科研课题管理优秀校长、温州市名校长等荣誉称号。同时,他身兼数职,是中国教育家大会会员,中国职业教育技术学会全国城市职教中心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重点中学教育科研联合体常委理事、温州市职业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温州市职业教育数学协会会长。在学术上,他曾主编了《为了创新型职业人才的培养》和《成功教育论丛》两本专著,发表了几十篇论文,多篇论文在省里和市里都获过奖。
陈剑锋的个人履历也很光鲜:17岁在温州市苍南县城某中学当老师,36岁任苍南龙港中学校长,42岁任温州第二十二中的副校长,44岁任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然而,陈剑锋的辉煌却被自己一时的贪欲葬送。经检察机关查明,陈剑锋担任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起诉书指控,陈剑锋涉嫌受贿均发生在校企合作过程中。2006年,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温州东海模具制造研发中心(以下简称东海模具)合作创办了教育培训基地,双方达成协议:学校提供教学培训场地和办公场所,东海模具寻求设备供应商为学生实习、训练提供设备。2008年上半年,东海模具向陈剑锋引荐了温州塞尼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尼公司)作为设备供应商。后经陈剑锋同意,塞尼公司与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展了校企合作,并于2008年5月30日签订《房屋无偿使用协议》,由学校为塞尼公司无偿提供场地,由塞尼公司在校内建造厂房,提供设备为学校免费培训学生。
在校企合作中,陈剑锋和塞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某渐渐熟悉起来。2009年年底的一天,为感谢陈剑锋对塞尼公司的支持,并希望继续得到他的照顾,来某来到陈剑锋的办公室,将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袋子放入他办公桌的抽屉里,陈剑锋得知后予以收受。
2009年年底和2011年上半年,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两次通过招投标从塞尼公司采购设备,业务额共计人民币230余万。在招投标中,陈剑锋对塞尼公司给予了关照,在后续的设备验收、款项支付等方面,陈剑锋也对塞尼公司予以了支持。
另查,2008年上半年,鹿城区洪殿松庭模具加工场(以下简称松庭模具)通过东海模具引荐,经陈剑锋同意,与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立了校企合作,并于2008年4月16日签订《联合创建温州市模具技术产学研结合实训基地意向书》,由学校为松庭模具免费提供场地、设备,由松庭模具为学校免费培训学生。2010年农历年底,为感谢陈剑锋在校企合作上对松庭模具的支持,同时希望能继续得到陈剑锋的支持,松庭模具法定代表人潘某到陈剑锋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5万元,陈剑锋予以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