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当前我国少数事业单位存在的腐败问题,已导致一些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扭曲,群众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引起社会强烈不满,危及党的执政安全,需引起高度重视。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就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存在的腐败问题及其防治对策,到有关部委和北京、辽宁、内蒙古、云南等地以及国外一些公共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事业单位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及其特征
事业单位发生的腐败现象,既与权力机构和社会其他领域具有相同特征,也因行业特点具有一定特殊性。 职业性特征较明显。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事业单位除存在贪污贿赂等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相似的腐败现象外,还具有与职业关联的特殊形式。如卫生领域药品器材采购拿回扣、收受红包、以赚钱为目的的过度检查;教育领域违规自主招生、办辅导班、收择校费、评估乱收费和权钱交易;科研领域科研经费使用、课题项目审批、科研成果评估鉴定中的腐败;新闻媒体的假新闻、有偿报道;文化领域假唱、低俗演出等。 凭借个人业务技能做交易现象较多。事业单位的腐败与个人专业知识技能紧密关联,主要利用知识、信息等方面的“不对称”优势,将学识资历、专业技能、知名度等蜕变成为敛财工具。事业单位虽然也存在窝案或共同犯罪,但具有明显的个体特征,如教师通过有偿补课谋取不当利益;医生看病时开高价药、收受红包;记者写新闻稿收受报道对象的贿赂,捏造假新闻等。 腐败风险部位相对集中。事业单位腐败的实施主体主要是:主管领导;资金、资产管理岗位的人员;专业技能水平高且社会求助多的人员。其腐败形式主要有:物品购销拿“回扣”和“手续费”,后勤服务关联交易、以权谋私;财务管理贪污、挪用公款甚至私分公共资金;基建工程“围标串标”、商业贿赂;人事管理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等。 利用优势资源发生集体违规行为。在优势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条件下,事业单位提供的一些产品和服务成为稀缺资源。于是,有些事业单位利用优势资源,通过集体决定方式,将不合理的收费由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收益转化为绩效工资或津补贴由集体分享。如学校和幼儿园借择校、择班、择位、借读、入园等机会违规收取捐资助学等名目繁多的费用,通过办兴趣班、特长班违规收费。
事业单位腐败现象的危害
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腐败现象破坏事业单位公共产品生产和供应秩序,增加了公共服务产品的成本,转嫁成为群众负担,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之监管不严,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使得一些假冒伪劣“服务”一路绿灯进入市场,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受到危害,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群众利益受损后,如不及时、有效处理,还容易引发观念扭曲和偏激行为,甚至成为一些极端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严重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削弱公共服务功能,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腐败现象挫伤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削弱了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能力,造成公共服务价高、质差、效率低,影响党和国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和系列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与党政机关相比较,事业单位行政性资源和公共权力较少,但群众对事业单位腐败的敏感度要高于党政机关。因此,虽然事业单位的腐败程度相对较轻,但对群众心理产生的冲击要更强烈,容易形成腐败泛化判断,导致群众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付出的努力不信服、不理解和不支持,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产生怀疑,使党和政府社会管理的公信力严重受损。 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业单位集中了大量有学识、有声望的社会优秀人才,引领着社会风气和价值走向,肩负着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任。事业单位各种不端行为在高知识阶层泛滥,给整个社会道德带来极大的负面示范效应,导致社会价值评价标准扭曲和错位。 加剧公共资源配置不均,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腐败现象向事业领域渗透,公共资源和发展成果被少数人占有和享用,普通群众平等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机会便减少,加速了社会分配不公,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同时,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公平,使人们对收入分配、贫富悬殊等社会不公的感受进一步放大,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防治事业单位腐败问题的基本思路与主要对策
应该看到,要从根本上治理事业单位的腐败问题,需要从自律和他律两种基本方式入手,前者主要靠建立诚信管理机制,强化内部运作公开透明;后者则要通过深化改革创造新的体制制度环境,建立合理的约束和保障机制。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事业单位涉及面广,很多问题与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滞后直接相关。因此,要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必须将事业单位的改革纳入国家改革总体框架,实行整体部署,协同推进。 扭住价格关键,着力遏制教育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教育和卫生领域的腐败问题,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应给予特别关注。要抓住医疗卫生和教育这两大重点领域,有效解决医药和医疗器械价格虚高而医疗服务价格偏低的问题,有效解决医药乱收费和高收费问题。在教育领域,要深入改革教育体制,完善教育事业单位公共产品和服务定价机制,尤其要遏制名校、名院凭借优势资源,以各种借口乱收费和高收费。应依靠多种力量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着力解决好不同阶段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问题。 加大惩治和专项治理力度,对事业单位腐败形成高压。强化对事业单位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违规发放补贴、公款吃喝送礼、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惩治力度。对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社会影响的腐败案件,应实行对当事人的终生追究,并追究法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防止有责不究或追究失之过宽、失之过软。要加强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探索改革事业单位反腐败体制,提高专门反腐败机构的工作协作能力和效率。 强力推进诚信管理,重塑事业单位优良行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及时收集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与质量、社会评价、公众投诉、违纪违法等信息,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事业单位人员道德诚信信息管理动态系统,进行相关风险防控,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对失信单位和人员及时处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以报告个人事项、量化绩效评估、调查服务对象等方式促进诚信建设。要结合不同岗位的实际,合理选择教育方式、内容和题材,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规范教育,加大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职业操守教育,培育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道德精神。对事业单位领导和重点岗位人员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 以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实行腐败风险制度管控。要加强对事业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风险的防控。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事业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从业限制、特定行为约束、利益冲突回避等制度。健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事业单位所有事项均应及时公开,需要保密不能公开的事项需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以及财务、工程项目、后勤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审计监督。 完善薪酬保障制度,提高财政支付水平。调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明显提高财政对事业单位人员较高的薪酬保障水平。对被划分为公益一类的卫生、教育、科研机构,国家应主要负担起这类单位人员的薪酬保障。应改变事业单位按人员编制拨付经费的传统做法,逐步建立“以事定费”和“以费养事”的公共服务供养模式。切实落实并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入推进聘任制改革,建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打破新的“铁饭碗”。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为人才自由流动提供基本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