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一系列通知、规定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贺岁纪念品、土特产品、商业预付卡等年货节礼。
二、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送礼等活动。
三、节日团拜、联欢活动要精简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聚餐;严禁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或者文艺晚会,严禁组织抽奖活动和变相发放钱物。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五、严禁用公款组织或者参与境内外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车探亲访友、游山玩水。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努力营造平安欢乐祥和、风清气正廉洁的节日氛围。
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勤俭节约,带头反对享乐奢靡,移风易俗、清廉过节。
八、学校纪委、监察处强化执纪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九、举报电话:0532-66782733,举报邮箱:jiancha@ouc.edu.cn。
欢迎师生参与监督。
中共中国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