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时间节点严明纪律,驰而不息纠正

发布者:jw发布时间:2015-09-07浏览次数:218

全校各单位: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节日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1、今年910日是我国第31个教师节,各单位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纪律要求,落实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勤俭节约、求真务实,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2、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单位及广大教师员工要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它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3、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要把狠抓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各二级单位纪检委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正风肃纪,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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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监察处

2015年9月6日